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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委员会是南京市政府主管全市工业经济的工作部门,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对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规划及计划;拟定工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环境和资源以及循环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在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职责是:●研究拟定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相关工作;●推进循环经济技术进步和项目开展,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示范工程;●负责节能监管工作,拟定主要产品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有关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的标准、规范,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粉煤灰、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工作,参与监督工业企业排污费及有关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根据职能配置,南京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国家负责这方面工作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江苏省主管这方面工作的是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南京市经济委员会按照南京市政府的要求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部署负责全市的循环经济工作。南京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电力和能源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电力能源处。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在电力和能源方面的职责是:●负责电力行业管理、监督;拟定电力、能源发展方面有关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参与审查、报批电力基建投资计划和电力基建工程项目;●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参与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热价格改革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协助依法管理全市供电营业区划分和营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负责热电联产技改规划和项目审核以及热电企业(机组)的认定;●负责《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负责电、水、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苜蓿园大街52号 邮编:210007联系电话:025-83639072 传真:025-8363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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